甲方上演“金蝉脱壳”,工程款怎么要?

深入探讨甲方经常采用的“金蝉脱壳”技巧
在工程行业中,部分甲方为了避免支付工程费用,采取了各种巧妙的策略,如“金蝉脱壳”,这使得承包方感到极度困扰。今天,让我们深入地探讨这些技巧和套路,看他们是如何执行的。
首先我们来谈谈资产转移这一策略,它是甲方经常采用的手段。他们计划以较低的价格将公司的高质量资产转手给其关联的企业。例如,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即将完成的工程中,面对支付大量的工程费用时,选择将其地理位置优越的商业地产,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手给了其老板的亲属所控制的公司。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个正常的商务交易,但实质上,这是为了确保公司在追讨工程款项时,没有充足的资金来进行操作。当承包方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并打算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款项时,他们才意识到甲方公司的资产已经所剩无几,即便他们赢得了法律诉讼,也很难获得所需资金。
再讨论一下公司采取注销这种不良措施。部分甲方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注销其公司,试图利用这种方式来规避债务。他们可能会故意掩盖尚未支付的工程费用,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不实的清算报告,声称公司并未存在任何债务争议,并随后成功地注销了公司。曾有一家规模较小的建筑企业为甲方的一家公司完成了某一项目,但项目的资金却迟迟没有支付。正当建筑公司打算追讨款项时,却意识到甲方公司已经被注销。后续的调查揭示,甲方公司在其注销流程中,有意掩盖了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债务往来,这使得建筑公司在追讨工程款项时面临了难题。
此外,还涉及到法人和股权的变更。甲方试图通过调整法人身份和股权结构来逃避偿还债务的义务。他们可能会将公司的法人身份替换为一个缺乏实际资产和偿付能力的个体,或者通过股权的转移来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例如,某甲方公司在项目进行到一半时,意外地更改了其法人身份,这个新的法人身份是一名刚刚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并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当工程完成后,承包方要求支付工程款,但新的法人表示,他们对先前的工程细节一无所知,并且没有资金支付工程款。然而,原先的法人组织,以法人身份已经发生变化为理由,拒绝承担还款的责任。这样的策略使得承包方始终难以防范。
通过观察这些真实的案例,我们可以明确地认识到,甲方采用的这种“金蝉脱壳”策略,为承包方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在进行工程合作的时候,承包方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多加小心,以避免受到甲方采取的各种手段的损害。
寻找追回工程费用的高效方法
当甲方采取“金蝉脱壳”的策略,试图拖欠工程款项时,我们不能袖手旁观,而应该积极行动,寻找有效的追索方法。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诉讼追讨无疑是一个强大的手段。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复杂的步骤,首先要确定合适的被告。例如,甲方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可能会通过更改公司的法人和股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深入了解公司的真实控制状况,而不是被外部的法人变更所误导。尽管实际的控制者已经更换,但真正的操纵者仍然是之前的那群人,因此,真正具备偿还能力的实体应当被视为被告。在过去的一个案例中,甲方公司在法人身份发生变更后,新的法人仅仅是一个傀儡。经过承包方的深入调查,他们找到了真正的控制者,并将其列为被告,成功地追回了工程款项。
搜集证据同样被视为首要任务。合同被视为最根本的证明,它详尽地列出了工程中的所有条款,如工程款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等。此外,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如工程进展报告、验收单据、往来信件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工程完成状况和甲方欠款的确凿证据。存在一个工程队,他们日常非常重视证据的搜集和整合。在甲方进行了“金蝉脱壳”的操作后,他们依靠完备的证据链,在法律诉讼中取得了主导地位,并成功地获得了工程资金。
再讨论一下非法律的方法。与甲方的新责任实体进行磋商也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这确实需要掌握一些谈判的方法。首先需要深入了解新的责任主体的利益需求,并从他们的视角进行沟通。例如,需要向他们阐明支付工程费用对于公司声誉的关键作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合作机会。有一个实例显示,当甲方公司更改其法人身份后,新的法人对于先前的工程欠款并不了解。承包方积极主动地与新的法人实体进行了沟通,耐心地阐述了工程的整个过程,并承诺双方可以在支付方式上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新法人支付了工程费用。
向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寻求援助也是一个相当好的选项。政府相关部门承担着监督市场秩序的责任,向他们汇报相关情况可能会引起他们的关注,并对甲方进行监督。行业协会在该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资源,来对双方进行调解。在一个工程纠纷中,承包方在寻求行业协会的协助之后,协会组织了双方多次的调解工作,最终成功促使甲方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
通过观察这些真实的案例,我们可以明白,在面对甲方的“金蝉脱壳”行为时,无论选择法律还是非法律手段,只要操作得当,都存在追回工程款的可能性。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状况,灵活地选择适当的方式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为防止甲方出现“金蝉脱壳”的情况,提出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在进行工程合作时,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准备,避免甲方可能采取的“金蝉脱壳”策略,确保我们的工程款项能够顺利回收。
在开始合作之前,对甲方的资格和信誉进行深入的评估是绝对必要的。例如,如果你想与他人合作进行商业活动,首先需要了解对方是否可靠。你有机会前往有关部门,查阅甲方公司的注册资料和经营情况,以确认是否存在任何不良的记录。你还可以向行业内的同仁询问,以获取甲方在行业内的良好声誉。例如,一个施工团队在接手某个项目之前,经过广泛的询问,了解到甲方过去存在欠缴工程款项的历史,因此他们果断地决定放弃这个项目,从而规避了可能的风险。如果他们当时没有进行项目审查,而是模糊地接手了这个项目,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面临追讨工程款项的难题。
在合作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条款来限制甲方的行为是非常关键的。合同可以被视为双方之间的“约束”,必须全面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例如,合同中明确指出了工程款应在何时支付,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将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费用。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对甲方的资产处理权施加限制,确保他们不会随意转让资产。此外,对甲方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的实时监测也是至关重要的。你有机会定时查阅甲方提交的财务报告,以掌握他们的资金流动状况。如果检测到甲方出现了不正常的资金流动或经营状况恶化的迹象,应立即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是暂停整个工程的进度,直到风险得到消除。
在合作之后,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迅速采取措施追讨款项。如果发现甲方存在延迟支付工程费用的行为,应立即与他们进行沟通,明确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如果沟通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我们应该迅速采纳更多的策略,如发送催款通知或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助。绝对不能有任何延误,为甲方提供一个“金蝉脱壳”的良机。曾经存在一个工程团队,在项目完成之后,甲方出于各种原因延迟支付了工程费用。最初,工程队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而是打算稍作等待。最终,当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甲方已经转移了资产,公司也面临破产的危险,因此工程队的工程费用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因此,在整个工程合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从合作前的审查、合作中的约束和监控,到合作后的及时追款,全面预防甲方“金蝉脱壳”,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解析:
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后,诱骗收回合同原件、偷换合同主体,进行财产转移,上演“金蝉脱壳”,施工人证据缺失,还能要回工程款吗?
01、想要回工程款 无奈甲方偷换主体
2019年11月,A工程公司与林先生签订施工合同,将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腻子工程、全部顶棚、墙面的腻子工程分包给林先生。
2020年6月,林先生组织班组进场施工;2021年7月,林先生带领团队按照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使用。
双方对案涉工程进行结算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A工程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一直拖延剩余工程款184万余元。
林先生多次催要无果,自己无法解决这个工程款难题,于是在2023年11月,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法律帮助。
天用专案组查看了林先生手里的证据资料,发现施工合同与结算单等多份资料中的签署页和盖章页并非A工程公司,而是B工程公司!
02、勘查工程细节 突破案件难点
从A工程公司手中分包到的工程,怎么盖章都是B工程公司呢?A工程公司是怎样操作偷换合同主体的?A与B工程公司有着什么样的关系?B工程公司是否具有支付能力?
为了从案件细节中找到关键证据、突破案件难点,天用律师与林先生详细沟通并调查企业资质情况得知:
1、A与B工程公司属于关联公司,B工程公司名下并没有实际财产,A工程公司意在逃避付款责任。
2、A工程公司与林先生签订施工合同后,向林先生威逼利诱将其合同盖章页收回,还将多份文件盖章换成了B工程公司,否则不支付工程款,无奈之下,林先生只能言听计从。
综合这些情况,对当事人林先生来说十分不利,因为从合同形式来看,林先生是与B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但工程项目是从A工程公司手里分包来的,而且B工程公司名下并无财产......想要回184万余元工程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天用律师首先对A和B工程公司进行了财产保全。2023年12月4日,法院成功冻结两个公司多个银行账户。
03、收集关键证据 制定诉讼策略
现在最关键的是,如何找到林先生与A工程公司存在分包关系的有力证据,为此天用律师展开详细调查,并专业指导林先生收集证据。
在不懈努力下,证据上有了重大突破!天用律师收集到9项证据,其中在《项目责任书》《承诺书》《澄清/约谈记录》中找到A工程公司的盖章及其项目经理的签字确认,成为我们维权的关键证据!
随后,天用专案组制定诉讼策略:
1、同时将A工程公司、B工程公司与发包人(某房地产公司)同列为被告。
2、主张A工程公司为分包人,B工程公司构成债务关系,两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04、庭审全力争取 我方诉求全部支持
2023年12月20日案件开庭,庭审中,天用律师拿出铁证,对方哑口无言,承认了A工程公司为分包人的身份,也对工程欠款事实确认,但随后又扬言“章是假的”,以为能够让我方措手不及。
但天用律师从不打无准备之仗,庭审前早已做好了充分准备,查找了大量关于A和B工程公司所有的类案判决,法院均按照合同支持了原告诉求,天用律师将这些类案判决提供给法官参考。
2023年12月26日,法院出具判决书,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求,判决A工程公司和B工程公司给付林先生工程款1845139元以及以1845139元为基数的逾期利息。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律师小结
本案当事人虽有多年工程经验,但还是不慎掉入了甲方挖的三个陷阱:
一是更换合同主体,二是转移财产、逃避责任,三是庭审中上演“假章”闹剧。
所以强烈建议各位工程老板,及时咨询律师进行合同审查、及时保存证据,同时聘请企业法律顾问,随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否则很容易陷入被动状态,增加维权难度!